強直性脊柱炎是以骶髂關節和脊柱慢性炎癥為主的,一組相互關聯的炎性關節炎,歸為脊柱關節炎(SpA)的原型。患者有炎性背痛、骶髂關節炎或外周關節炎,主要在下肢,也可出現其它脊柱關節炎的特點,如:葡萄膜炎、起止點炎、銀屑病、SpA家族史或HLA-B27(+)。上海仁濟醫院疼痛科王祥瑞
AS患病率各地報道不同,與人群中HLA-B27陽性率有關。在亞洲,AS的患病率一般與白種人數量相似,男女比約為2-3:1,高峰年齡15歲-30歲,女性發病常較緩慢、病情較輕。雖然患者遭受嚴重的疼痛和殘疾,與類風濕關節炎類似,其對工作能力的影響卻可能更顯著。
診斷和進行有效治療的延遲可導致活動度和功能的限制,伴有其它潛在的不可逆的后果,例如:關節破壞或脊柱僵硬。研究顯示廣泛的疼痛顯著增加AS疾病的活動性,造成診斷混淆的主要原因與1990ACR標準相關,SpA相關起止點炎和FM相關壓痛點(TPs)重疊。因此后者被2010ACR FM診斷標準的患者自我評估替代,但一些混淆仍然存在。
雖然疼痛是AS的基礎,它并不能反映增加的炎癥性的疾病活動度,有時它似乎與中樞性疼痛的機制更具有相關性,敏化作用與FM上觀察到的類似。但是,因為起止點炎和腱鞘炎的原因,要評估AS患者的廣泛性疼痛很困難,由于肌腱的插入點位置遍布全身,并不總能清楚地知道疼痛是否與疾病的活動性相關,或反映了一種相關的疼痛綜合征。
雖然無治愈AS的有效方法,但大多數患者的病情可通過治療得到較好的控制。及時就醫、早期診斷、有效治療對預后影響很大。
1、藥物治療
與RA藥物治療類似,一般包括:NSAIDs、皮質類固醇、改善病情抗風濕藥(DMARDs)、TCAs如阿米替林等,具體內容可參見RA治療中相關內容。
NSAIDs是AS患者主要的治療用藥,但需關注心血管和胃腸的毒性,非生物的改善病情抗風濕性藥(nb DMARDs),例如柳氮磺胺吡啶,常對中軸疾病無效。盡管使用常規治療,50%患者仍然患有活動性疾病,因此適合用抗腫瘤壞死因子(anti-TNF)治療。
抗腫瘤壞死因子類藥物,例如阿達木單抗、依那西普、戈利木單抗以及莫夫利昔,對中軸的及外周關節炎,起止點炎和關節外臨床表現有效。但是,費用昂貴限制了他們的使用,尤其在亞洲,高價藥物的財政補貼不能覆蓋。因此,也更需要適合臨床的實際建議。
當AS患者必須使用bDMARDs,臨床決定因素包括:(1)AS診斷;(2)衡量疾病活動度的選擇;(3)常規治療失敗(治療時間、NSAIDs數量、nbDMARDs)。
推薦是否繼續進行治療包括:(1)疾病活動度和治療效果記錄頻率;(2)測定效果的時間;(3)充分治療效果的定義。
關于bDMARD的使用,新加坡的研究者給出以下建議,可供參考:考慮使用bDMARD進行起始治療的患者應滿足AS改良的紐約標準(mNY)或者SpA國際脊柱關節炎評價工作組(ASAS)標準。
1) 患者患有活動性疾病,兩次間隔至少12周,記錄的貝氏AS疾病活動性指數≥4;并且同時脊柱疼痛的VAS評分至少達到4.
2) 在持續至少4周,患者使用最大耐受劑量、連續兩種NSAIDs藥物治療失敗,而且已經至少3個月內,遵從醫囑同時進行了持續的、適當的物理治療和鍛煉計劃。
3) 如果一種nbDMARD用于外周關節炎治療,給予最佳劑量至少12周,除非有禁忌證,柳氮磺吡啶SSZ應作為nbDMARD選擇。
4) 有癥狀的起止點炎必須在適當的局部治療失效后才可選用。
5) 使用bDMARDs患者,內科醫生必須每3個月監測及記錄疾病的活動性。繼續使用bDMARDs治療,患者必須對開始3個月的bDMARD治療有充分療效。
6) 充分療效的定義為:貝氏AS疾病活動性指數50%改善,且脊柱疼痛VAS緩解≥2
7) Anti-TNFs是唯一批準用于活動性AS的bDMARD,對于單純的中軸SpA,anti-TNF可作為單藥治療。但是,除非有禁忌證,在那些有顯著外周關節炎的患者中,它們應與nbDMARDs聯用。
8) 選擇使用anti-TNF藥應考慮那些有AS特質和關節外表現的患者,例如葡萄膜炎和炎癥性腸病。
9) 如果首選和次級治療都失敗,應使用一種替代的抗腫瘤壞死因子,兩種最大劑量的anti-TNF可被嘗試用于任一患者,如果由于不能耐受而中止一種anti-TNF,可嘗試直至三種anti-TNFs。
2、非藥物治療
AS發展呈慢性過程,雖然疼痛、僵硬可通過NSAID等藥物得到控制,但定期進行體育鍛煉是減少及預防殘疾最重要的方法。
應囑患者盡量直立行走,盡可能伸直脊柱并定期做背部的伸展運動;此外,勸告患者戒煙,吸煙不但影響肺功能,還可能增加藥物的不良反應,每日做深呼吸1-2次以維持正常的擴胸度;睡較硬的床,使用薄枕,最好是仰臥或伸背俯臥,避免蜷曲側臥。
游泳是AS患者最佳的運動方式,戴上潛水鏡和通氣管可使頸部明顯屈曲畸形的患者進行自由泳。但有些運動不適合AS患者,如跑步,可能加重其癥狀,尤其對髖關節受累者。
其它非藥物治療也可參見本章第五節中有關內容。
3、外科治療
對病情發展至晚期的患者,手術治療很有幫助。全髖置換術可產生良好的效果,能部分或完全糾正患者因嚴重髖關節病變引起的殘疾。椎體楔形骨切除可用于有嚴重駝背的患者,但有偏癱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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