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的診斷標準】
一步法:
不必行50克葡萄糖負荷試驗(GCT),妊娠24~28周 直接作75g 葡萄糖負荷試驗(OGTT)。 一步法適用于有GDM高危因素的孕婦。
兩步法:
1.第一步:測空腹血糖≥5.1mmol/L,則診斷GDM,如空腹血糖在 4.4-5.1mmol/L,進行第二步75gOGTT,如果OGTT結果異常則診斷GDM。
或者第一步:行50克葡萄糖負荷試驗(GCT),結果異常,行第二步,
如果50克GCT 血糖≥ 11.1,即測空腹血糖,空腹血糖異常,則診斷GDM,
空腹血糖正常,盡早行75gOGTT。
注:75gOGTT 正常值(空腹、服葡萄糖后1小時、2小時)分別小于5.1 、10.0 、8.5 mmol/L,OGTT 其中1項異常應診斷為G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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