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妊娠期發現或發生的糖尿病。大多數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產后能恢復正常,但將來患糖尿病的機會增加。
糖尿病對孕婦的影響有以下幾個方面:
1、自然流產。如懷孕前有糖尿病而血糖未控制正常情況下妊娠者,可使胚胎畸形、死亡、流產。
2、高血壓疾病。為正常孕婦的3-5倍,一旦發生,母兒并發癥多,預后差。
3、感染。糖尿病患者抵抗力下降,易合并細菌或真菌感染,患腎盂腎炎的機會為正常者的5倍。
4、羊水過多。與胎兒高血糖有關,易致胎膜早破、早產、產后出血。
5、巨大胎兒。發生率達25-40%。容易導致難產及產傷。
6、酮癥酸中毒。如果發生,易導致孕婦及胎兒死亡。
糖尿病對圍產兒的影響:
1、孕婦高血糖本身可降低胎盤對胎兒血氧供給,導致胎兒缺氧,嚴重時發生胎死宮內。
2、胎兒畸形。妊娠合并顯性糖尿病時胎兒畸形明顯升高,達4%-12.9%,約為正常妊娠的7-10倍。常為多發畸形,心血管及神經系統畸形最常見。
3、新生兒易發生呼吸窘迫綜合癥、低血糖、低鈣、低鎂及心臟病。
妊娠期糖尿病孕婦通常無自覺癥狀,空腹血糖可能正常,為避免漏診,國際妊娠期糖尿病會議建議所有孕婦應做50克葡萄糖篩查,異常者再行75克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以便及早診斷出妊娠期糖尿病患者。
糖篩查試驗:在懷孕24-28周將50克葡萄糖溶于200 ml水中,5分鐘喝完,1小時抽靜脈血查血糖,血糖值≥7.2mmol/L為糖篩查異常,應進一步行OGTT.
葡萄糖耐量試驗:禁食8-14小時后查空腹血糖,然后將75克葡萄糖溶于400ml水中,5分鐘內服完,自開始服糖水計時,1、2小時抽取靜脈血查血糖,檢查結果為空腹血糖低于5.1mmol/L,餐后1小時低于10.0mmol/L,餐后2小時血糖低于8.5mmol/L為正常。如果3項結果中有1項以上異常,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
顯性糖尿病婦女懷孕前應進行全面體格檢查,并應咨詢內分泌科及產科醫生能否妊娠及選擇妊娠時機,如可以妊娠,應在妊娠前停用口服降糖藥,改用胰島素控制血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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