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是當今易發的一大疾病之一,對于這種疾病,大多數患者都是老年,但是,也有一些其他年齡段的患者,這就和這一時段的身體因素相關了,比如妊娠期的婦女也是糖尿病的高發時期。
那么,怎么診斷妊娠期婦女是否患上糖尿病呢?
1、診斷方法更加靈活,OGTT三項血糖中任意一點血糖值異常即可診斷為GDM。
2、診斷標準更為簡單,由原來的行100 g OGTT試驗,檢測空腹、糖負荷后1小時、負荷后2小時、負荷后3小時四點血糖,改為行75 g OGTT試驗,僅檢測空腹、負荷后1小時、負荷后2小時三點血糖。
3、診斷劃分更加明確,進一步區分出孕前糖尿病和GDM,即在第一次妊娠檢查時檢測血糖情況,如果空腹血糖≥7.0 mmol/或HHHbbbAAA11c≥6.5%、或OGTT負荷后2小時血糖≥11.1 mmol/L、或隨機血糖≥11.1 mmol/L且伴有糖尿病典型癥狀者,即可判斷孕前就患有糖尿病。如果正常,則在孕24~28周進行75 g OGTT檢查,以篩查有無GDM的存在。
4、規范產后糖尿病篩查,新標準更加重視GDM患者產后轉歸為糖尿病的可能,規定對GDM患者在產后6~12周進行糖尿病篩查,如果血糖正常,則今后每隔3年篩查1次。
5、OGTT血糖界值下降,將空腹血糖的診斷標準由5.3 mmol/L降至5.1 mmol/L,將負荷后2小時血糖的診斷標準由8.6 mmol/L降至8.5 mmol/L。
以上五點及時妊娠期糖尿病的診斷標準了,這些專業的診斷都需要我們到醫院進行檢查,如果我們身邊有妊娠期的婦女,而正好出現了一些糖尿病患者會出現的癥狀,就需要考慮是不是妊娠期糖尿病了。
相關文章
免費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