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心肌梗死急性期的治療原則是:挽救瀕死的心肌,防止梗死擴大,縮小心肌缺血范圍,及時處理嚴重心律失常和各種并發癥,如乳頭肌功能失調或斷裂、心臟破裂、栓塞、心室膨脹瘤、心肌梗死后綜合癥等,保護和維持心臟功能,防止猝死。后期或二級預防的處理原則是:對癥治療,減輕癥狀,提高生活質量,防治心肌缺血和心室重構,減少心血管事件,減少病死率。青島大學附屬醫院心血管內科陳清啟
(一)一般治療
1.休息 臥床休息1周,保持環境安靜。
2.吸氧 間斷或持續吸氧。
3.監測 在CCU病房進行心電圖、血壓、呼吸、肺毛細血管嵌頓壓和靜脈壓的監測。
4.護理 進食不宜過飽,保持大便通暢,第一周臥床休息,第二周幫助病人逐漸離床活動,第三至四周到室外慢走。
5.解除疼痛 硝酸甘油為解除AMI疼痛最常使用的藥物,硝酸甘油還有擴張冠狀動脈、減輕心前負荷等藥理作用,故廣泛用于AMI治療;在AMI患者入院后一般采用靜脈用藥(詳見下述內容)。靜滴足量硝酸甘油后疼痛仍不緩解者,可使用麻醉止痛藥,如哌替啶50~100mg肌注,或嗎啡3~5mg靜注或5~10mg皮下注射,每4~6h可重復應用;亦可使用可待因或罌粟堿 0.03~0.06g 肌注。
(二)再灌注治療
再灌注治療是指起病6h內,使閉塞的冠狀動脈再通,缺血心肌得到再灌注,縮小壞死心肌范圍的治療。治療方法包括溶栓療法、冠脈介入治療和CABG等。時間是決定AMI再灌注治療的主要決定因素。在AMI癥狀發作2~3h之內,患者無溶栓禁忌證,應就地溶栓;否則應選擇直接介入治療。如果發病時間超過2~3h,仍有胸痛或ST段抬高,首選介入治療;亦可立即開始溶栓;溶栓后可選擇介入治療。對溶栓后仍有或再出現心肌缺血癥狀、ST段抬高或合并心功能不全者,應盡早介入治療。對發病6h后才到達醫院者,溶栓的療效已顯著降低;在這部分患者中,若為老年人,則溶栓治療的出血并發癥增加。對那些胸痛已開始緩解或上抬的ST段已開始下落的患者,溶栓治療的效果就更有限。對這部分患者,即時進行冠狀動脈造影是最好的選擇;根據造影結果,對患者進行分層。對適合介入治療的患者,應同時完成介入治療。對不適合介入治療的患者,可選擇外科手術或其它治療方式。因此,再灌注治療方式的選擇除受發病時間的影響外,還受醫院條件的限制。不具備直接介入治療條件的醫院,應根據患者不同情況,為患者選擇溶栓治療或轉送到附近有條件的醫院進行直接介入治療。
(三)基礎藥物治療
1.硝酸酯類藥物 早期使用硝酸甘油可降低AMI的死亡率。但應用硝酸甘油時應防止病人血壓過低,因血壓過低會導致冠脈脈灌注壓下降,加重心肌缺血。常用硝酸酯類藥物包括硝酸甘油、硝酸異山梨酯和5-單硝山梨醇酯。靜脈滴注硝酸甘油應從低劑量開始,即5~10μg/min,可酌情逐漸增加劑量,每5~10min增加5~10μg,直至癥狀控制、血壓正常者動脈收縮壓降低10mmHg或高血壓患者動脈收縮壓降低30mmHg為有效治療劑量。在靜脈滴注過程中如果出現明顯心率加快或收縮壓≤90mmHg,應減慢滴速或暫停使用。硝酸酯類藥物的副反應有頭痛、反射性心動過速和低血壓等。該藥的禁忌證為急性心肌梗死合并低血壓(收縮壓≤90mmHg)或心動過速(心率>100次/min),下壁伴右室梗死時應慎用。
2.β阻滯劑 早期應用β阻滯劑,可縮小梗死面積,防止梗死面積的擴大,防止惡性心律失常和猝死,改善預后。
3.抗凝和抗血小板治療
禁忌證:①有出血、出血傾向或出血既往史;②嚴重肝腎功能不全;③活動性消化性潰瘍;④新近手術而創口未愈者。
(1)阿司匹林:抑制血小板的作用是不可逆的,由于每日均有新生的血小板產生,而當新生的血小板占整體的10%時,血小板功能即可恢復正常,所以阿司匹林需每日維持服用。用藥方法為:首先0.3g/d口服,1~3日后改為75~150mg/d,長期服用。
(2)氯吡格雷:首劑300~600mg,次日后改為75mg/d。
(4)低分子肝素:由于低分子肝素有應用方便、不需監測凝血時間、出血并發癥低等優點,建議低分子肝素代替普通肝素。常用速避凝0.4~0.6ml/次,2次/d;克賽40~60mg/次, 1日1次;均皮下注射,連續應用7~10d。
(5)普通肝素:對于ST段抬高的AMI,肝素作為溶栓治療的輔助用藥;對于非ST段抬高的AMI,靜脈滴注肝素作為常規治療。
(6)GPⅡb/Ⅲa受體拮抗劑:如阿昔單抗等,單用療效不明顯,可與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合用;一般在介入治療時做為輔肋用藥,可減少再狹窄發生率。
(7)香豆素類:香豆素類抗凝藥物只用于AMI合并心房顫動或心臟瓣膜置換術的病人;用藥期間應定期監測INR, 使其維持在1.8~2.4之間。
(8)聯合用藥:以上藥物首選阿司匹林, 不能使用阿司匹林者可迭用氯吡格雷, 亦可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與肝素合用。行PCI治療的病人可合用阿司匹林、氯吡格雷、低分子肝素和GPⅡb/Ⅲa受體拮抗劑。
4.他汀類調血脂藥物 AMI后使用他汀類越早、LDL-C降的越低(要求達到80 mg/dL),再梗死、梗死面積擴大或其它心血管病事件就越少。AMI早期應用他汀類的主要目的不僅是為了調脂治療,更為重要的是發揮他汀類的非調脂作用(如穩定斑塊)。
5.ACEI和ARB ACEI有助于改善恢復期心肌的重構,降低心力衰竭的發生率,從而降低死亡率。AMI(36h內) ACEI應從低劑量開始逐漸增加劑量。一般應長期用藥。對于大面積AMI、心功能不全、左室顯著擴大、瓣膜返流及室壁瘤病人更應長期服用;目前認為,所有AMI病人均應長期應用。若患者不能耐受ACEI,可用ARB替代。臨床上常用的ACEI和ARB的用藥方法參見“高血壓病” 。
ACEI和ARB的禁忌證:①AMI早期動脈收縮壓<90mmHg;②臨床出現嚴重腎功能衰竭(血肌酐>265µmol/L);③有雙側腎動脈狹窄史者;④對ACEI或ARB過敏者;⑤妊娠、哺乳婦女等。
6.其它藥物:鎂制劑:在AMI的頭48h常有一過性血鎂降低,低鎂可能與心律失常的發生有關。常用制劑為25%硫酸鎂10ml或門冬酸鉀鎂20ml,加入極化液中靜脈點滴。
(四)消除心律失常
1.室性早搏 一旦發生室性早搏立即用利多卡因50~100mg靜注,每5~10min重復一次,至早搏消失或總量已達300mg,繼以1~3mg/min的速度靜滴維持(100mg加入5%GS100ml內,1~3mg/min),情況穩定后改口服慢心律150mg,q6h。亦可使用胺碘酮治療,用藥劑量見下述“6.室性心動過速”。
2.心室纖顫 采用非同步直流電除顫(每次電復律所用電能量均為360J)。反復發作心室顫動的病人可靜注腎上腺素1mg, 或利多卡因1.5mg/kg, 或胺碘酮50~300mg。
3.緩慢型心律失常 阿托品0.5~1mg肌內或靜脈注射,或異丙腎上腺素0.5~1mg加入液體250~500ml中靜滴。經以上治療后,心率仍<50次/min、收縮壓<80mmHg者, 可行臨時心臟起搏治療。
4.Ⅱ°或Ⅲ°房室傳導阻滯 可給予阿托品、異丙腎上腺素及糖皮質激素治療。經藥物治療無效者,安置臨時人工心臟起搏器。
5.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 首選胺碘酮靜注。合并心力衰竭明顯時可靜注西地蘭,開時劑量要小,0.1~0.2mg/次,必要時可2~3h重復用藥;還可用艾司洛爾每分鐘50~200μg/kg靜推,若上述藥物無效,則考慮同步直流電復律。
6.室性心動過速 對伴有血流動力學障礙的室性心動過速,應盡早行同步電復律治療;單形性室性心動過速通常給予100瓦秒,多形性室性心動過速一般給予200瓦秒電擊復律。不伴有血流動力學障礙的室性心動過速,可選用下列藥物治療:
1)利多卡因:開始時1~1.5mg/kg靜注,必要時每5~10min靜注0.5~0.75mg/kg,直至總量達3mg/kg,繼之以2~4mg/min(20~30μg/kg.min)靜滴維持。但老年人、心力衰竭及肝腎功能異常者應減量。
2)胺碘酮:靜注150mg/10min, 繼之以1mg/min持續靜滴6h, 然后改為0.5mg/min維持靜滴.
(五)控制休克 AMI患者疼痛期中常見低血壓,若疼痛緩解而收縮壓仍低于80mmHg,有煩躁不安、面色蒼白、皮膚濕冷、脈細而快、大汗淋漓、尿量減少(<20ml/h=,神志遲鈍、甚至昏厥者,則為休克表現。
1.補充血容量 一般病人24h靜脈輸液量不宜少于1000ml,可用低分子右旋糖酐或5%~10%葡萄糖液靜滴。
2.應用升壓藥 補充血容量后血壓仍不升,可在 5%GS100ml加入多巴胺10~30mg、間羥胺10~30mg或去甲腎上腺素0.5~1mg靜滴。
3.應用血管擴張劑 經上述處理后,心排血量低或周圍血管顯著收縮時,可在5%GS100ml中加入硝普鈉5~10mg、硝酸甘油1mg或雷吉停10~20mg靜滴。 4.糾正酸中毒 可用5%碳酸氫鈉100~200ml靜滴,必要時可重復1~2次。
5.應用糖皮質激素 當發生明顯的心源性休克、急性肺水腫、Ⅱ°以上房室傳導阻滯時,可用地塞米松0.4~0.6mg/kg入液靜滴,短期內(不超過7日)應用。
6.其他 避免腦缺血,保護腎功能,應用激素等。
(六)治療心力衰竭 治療治療急性左心衰竭以應用嗎啡和利尿劑為主,亦可選用血管擴張劑。在梗死發生后24h內慎用洋地黃類藥物,有右室梗死的病人慎用利尿劑和硝酸酯類藥物。
(七)非Q波心肌梗死的治療不建議行溶栓治療。其它治療同ST段抬高的急性心肌梗死。
(八)右室梗死的治療右室梗死常伴有下壁心肌梗死,其典型心電圖改變為V3R~V6R的ST段抬高 ≥ 1.0mm,V3R、V4R之r波消失,STV4R>STV3R,右室梗死易引起低血壓和休克表現。治療應以補充容量為重點。若適當合理補充血容量之后血壓仍不見回升,應輔助多巴胺和多巴酚丁胺靜滴。慎用利尿劑和硝酸甘油等擴張容量血管、減少回心血量的藥物。
(九)并發癥的治療
1.急性二尖瓣返流 系由乳頭肌功能不全和乳頭肌斷裂所致。內科治療的目的在于減少返流量,增加前向心排血量。
2.室間隔穿孔 應緊急心臟手術以修補缺損。
3.游離壁破裂 應盡早手術。
4.室壁瘤 合并心力衰竭或心律失常者,應按常規治療,瘤體內有附壁血栓或發生體肺循環栓塞者,應予以抗凝治療。發生過心力衰竭、心律失常、栓塞和藥物難以控制的心絞痛者應行室壁瘤切除術,冠脈病變適合于搭橋手術者,應予以同時手術。
5.肺栓塞和體循環栓塞 可行溶栓、抗凝、對癥、介入和手術治療。
6.心臟壓塞 唯一有效的治療方法是抽出心包內的血液或液體。
7.梗死后綜合征 首先使用布洛芬、阿司匹林等非甾體抗炎性藥物,但應避免使用吲哚美辛(Indomeithacin)。
8.精神行為障礙 對于AMI早期精神行為障礙,應除外低血壓、休克、疼痛、使用利多卡因等所致,除對癥處理外,可給予安定肌注或靜注,亦可使用杜冷丁和非那根聯合滴注,使病人處于亞冬眠狀態、AMI急性期后的精神行為障礙,應以健康教育為中心,調整病人心態,同時輔以抗焦慮、抗抑郁藥,如太必利、賽樂特、百憂解等。對于腦供血不足所致者,應注重改善腦循環,同時給予腦細胞營養藥。
(十)心肌細胞移植 心肌細胞移植已用于AMI合并心功能不全的患者,可改善患者心功能。
【預防及病人教育】 AMI是冠心病的主要死亡原因之一,AMI的危險因素有吸煙、血脂、高血壓、糖尿病、肥胖、飲食習慣、體力活動、酒精攝入及心理社會因素等,這些危險因素都可以通過改變生活方式來加以控制,如戒煙、健康膳食、加強鍛煉和心理平衡。避免前述九個危險因素,可使心肌梗死的發病危險降低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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