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面考慮患者癥狀特點、年齡、軀體狀況、藥物的耐受性、有無合并癥,因人而異地個體化合理用藥。
2) 劑量逐步遞增,盡可能采用最小有效量,使不良反應減至最少,以提高服藥依從性。
小劑量療效不佳時,根據不良反應和耐受情況,增至足量(有效藥物上限)和足夠長的療程(>4~6周)。
3) 如仍無效,可考慮換藥,換用同類另一種藥物或作用機制不同的另一類藥。
4) 盡可能單一用藥,應足量、足療程治療。當換藥治療無效時,可考慮兩種作用機制不同的抗抑郁藥聯合使用。一般不主張聯用兩種以上抗抑郁藥。
5) 治療期間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和不良反應并及時處理。
6) 心理應激因素在本病發生發展中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在藥物治療基礎上輔以心理治療,可望取得更佳效果。
7) 積極治療與抑郁共病的其他軀體疾病、物質依賴、焦慮障礙等。
8) 根據國外抑郁障礙藥物治療規則,一般推薦SSRIs、SNRIs、NaSSAs作為一線藥物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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