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全球大流行的"文明病"──神經衰弱在60或70 年代來在美國、英國以及歐洲大陸卻悄悄地隱退了,一種疾病從世界范圍內流行到消失總共才不過幾十年,這顯然不是疾病本身有什么變化,而是隨著醫學科學的高速發展,醫學界對精神障礙的認識發生了重大改變的結果。許多以往診斷神經衰弱的病人事實上罹患的是抑郁癥或焦慮障礙。同年6月至9月,美國醫生克蘭曼對湖南醫科大學精神科醫生診斷的100例神經衰弱病人用美國的診斷標準作再診斷,發現87例屬于"重性抑郁癥",另有5例也符合抑郁癥的診斷。
神經衰弱在我國存在明顯的擴大化。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在學習理論上,我國長期以來受蘇聯學派的影響,以往將神經癥分為癔癥、強迫癥和神經衰弱三類,因此將大多數非強迫性或癔癥的神經癥患者診斷為神經衰弱,有由于神經衰弱這一診斷名稱在我國以及應用了多半個世紀,約定俗成,深深地植入了醫學教育和臨床實踐,這樣的診斷已經成為一種習慣。病人和家屬都熟悉和愿意接受這一診斷。
目前,在精神科逐漸形成了共識:要嚴格神經衰弱的診斷,必須糾正診斷的擴大化。實際上在精神科臨床上,神經衰弱的診斷有逐漸消亡的趨勢,而在非精神科仍然存在神經衰弱的名稱的濫用和診斷的擴大化。據精神病學界在研究中發現:神經衰弱的診斷在基層醫院和非精神科醫院中比較多,而在精神科專科醫生中神經衰弱的診斷就很少。在網站搜索的文章中發現,在內科醫生、神經科醫生以及心理醫生中仍然在大量診斷神經衰弱。
神經衰弱在不同的病人身上有不同的表現,這些模糊不清的精神癥狀及其病理機理是否都能歸咎于神經上的原因呢?神經是否有強健與衰弱的量度呢?這方面從未得到過可信的證據。
對神經衰弱這一診斷名稱的診斷的爭議,并非單純的學術之爭,也絕非理論 上的空談。診斷的擴大化至少具有以下壞處:
1、延誤診斷,病人及家屬以及醫生都認為神經衰弱是輕性的疾病,因而可能忽略了是嚴重的疾病。把抑郁癥和焦慮性障礙診斷為神經衰弱,而未及時治療,輕者給病人造成痛苦,重者可能危及病人的生命。
2、延誤治療,今為止神經衰弱并沒有特異的治療方法,在各種教科書以及網站上關于神經衰弱的治療方法多的不勝枚舉,可能有幾百種或上千種,但是沒有一種經過嚴格的科學研究來證實是對多數病人是有效的和特異性的治療方法。因此輕易診斷神經衰弱就有可能使治療者放棄特異性的治療和爭取最佳治療效果的努力。
3、延誤康復,由于未能獲得合適的治療,致使疾病慢性、遷延也絕非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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