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強化“三醫”聯動,合力推進醫改進程
第九屆全球健康促進大會上強調了“醫改應當注重醫療、醫保、醫藥的三醫聯動改革”,三醫聯動系醫改進入深水區關鍵舉措。
藥品生產、流通與使用分屬于不同行政監管部門,《若干意見》由國務院辦公廳發文,在政策出臺機制設計上突破部門限制,整合各部門的行政資源。與此同時,《若干意見》多處著力體現聯動設計,如“加快推進已上市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中強調,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將享有“優先采購”與“優先使用”的激勵機制。引入藥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通過“三醫”聯動,利用藥品供應鏈下游市場準入倒逼機制,大力推進一致性評價工作。
二、破除制度藩籬,發揮創新激勵效應
創新驅動是世界大勢所趨、國家命運所系,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當前,我國醫藥產業仍處于全球價值鏈的中低端,新藥可獲得性與公眾健康需求之間的矛盾仍較明顯,亟待建立健全適應創新驅動的體制機制?!度舾梢庖姟方Y合醫藥產業特點,從創新導向、創新主體、創新成果審批等途徑,破除制約創新的制度藩籬,釋放強勁的創新激勵信號。在藥品審評審批階段,突出臨床價值導向,對臨床急需的新藥和短缺藥品加快審評審批。同時,加強對企業研發的指導,在藥品審評過程中建立有效的事前溝通交流機制,共同推進具有臨床優勢的藥品盡快上市,滿足公眾用藥需求。在創新主體權益方面,繼續深化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試點制度。該制度允許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上市許可證書的持有者,可以是藥品生產企業、研發機構或者科研人員)自行生產藥品,或者委托其他生產企業生產藥品?!度舾梢庖姟访鞔_有序推進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工作,破除我國傳統的藥品上市許可與生產許可“捆綁制”管理模式,有效激勵與保障藥品研發機構和科研人員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