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內外的大量研究發現,吸毒人員通過長期吸食毒品后,人格發生了改變,主要表現為以下三方面:
1、情緒情感方面:感情淡漠,對人不關心,情緒不穩定,易激惹,自卑感強,對自己以及他人信任度低,對未來處于傾向悲觀,對社會和他人抱有敵意,嚴重缺乏家庭社會責任感,面對自己所處的環境存在焦慮緊張抑郁。
2、認知方面:戒毒人員在多次戒毒又多次復吸的循環中,雖對毒品產生了憎恨感,但因為有數次戒毒的失敗經歷,造成對戒毒失去了信心,無法建立正確的戒毒動機,始終把吸毒這個“罪惡感”作為標簽貼在自己的身上,致使失去自我感,不能回到一個正常的生活軌跡,難以接受正性認識的影響,自我評價低下。
3、行為習慣方面:生活慵懶,追求高物質享受,自律性差,做事喜歡敷衍、缺乏意志力,從眾心強,好冒險,對后果考慮較欠缺,生活依賴性強,多數吸毒人員喜獨處。
吸毒人員的支持系統完善的需要
1、吸毒人員長期吸毒之后,帶來了一系列的家庭問題,不僅揮霍了大量的錢財,而且導致很多家庭的直接破裂,在保存的家庭中也是問題重重,整個家庭因為家中有個吸毒成員蒙上了難以拭去的陰影,沉浸在無法擺脫的痛苦之中,影響了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久之對吸毒人員的關心逐漸減少,不少家庭甚至放棄了挽救,使得很多吸毒人員面臨著失去家庭的困境,這是戒毒者重樹信心的一大障礙。
2、吸毒人員的屢戒屢吸,失去了他們身邊原來有幫助力量的親戚朋友的支持和信任,對戒毒者的處境漠不關心,由于對戒毒情況的不了解,對吸毒者避而遠之,害怕把吸毒牽涉到自己以及自己家人中,這對于回歸社會后立志要戒毒的吸毒人員來說,是加重他們自卑感和無助感的一個負面陰影。
在我國戒毒治療模式轉變中可發揮作用
1、《禁毒法》出臺之前我國的戒毒模式主要是以自愿戒毒、強制戒毒、勞教戒毒為主,大多的自愿戒毒機構和強制戒毒機構在完成生理脫癮后,由于戒毒者的自身原因或者缺乏專業的心理學從業者,因此心理咨詢和心理治療工作開展相對不完善;勞教戒毒過程中,戒毒人員的戒毒期較長,并且勞教場所配備大量的從事戒毒和心理咨詢的工作人員,使得戒毒人員能夠接受較為專業的戒毒和心理輔導,但是在與戒毒人員做心理治療或心理咨詢過程中,多數采用的是一對一的咨詢或治療,治療的范圍較狹隘,效果不易鞏固,而團體心理咨詢可以彌補這些缺陷。
2、《禁毒法》為我國的戒毒工作規劃新的模式,主要有社區戒毒、自愿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其中社區戒毒期為3年,強制隔離戒毒期為2年,從時間上、人群的分布上,為進一步開展有效的團體心理咨詢創造了很好的實施條件。
戒毒治療中實施團體心理咨詢的理論依據和優勢
1、理論依據
團體心理咨詢是心理咨詢的主要形式之一,心理咨詢的理論為團體心理咨詢提供了理論基礎,也為團體心理咨詢的方法提供了依據。心理咨詢的理論經歷數十年的發展,有十多個學派,其中對團體心理咨詢影響最大的有個人中心治療、心理分析治療理論、行為治療、理性情緒治療,以及人際相互作用分析理論。以下是主要介紹常用的理論觀點:
個人中心治療理論認為人具有自我成長、自我實現的內在動力,而人的心理不適應的程度取決于自我概念與經驗之間的不和諧的程度,只要人與人之間無條件地、真誠地尊重、關懷,個體就能調節自己的經驗,朝向自我,是自己更趨向于理想自我。
心理分析治療理論是由弗洛伊德創立的,主要是探討個人在發展的過程中適應各種沖突的歷程,從心理層面分析造成現在行為的原因。在心理分析團體中,可以為團體成員提供一種重新體驗早年家庭關系的氣氛,從而促使其深藏在潛意識里的東西浮至意識層面,強化自我使行為更符合現實,最終通過對個體人格結構的修正、學習新的行為而重建人格。
行為治療理論認為一個人的行為是學習的結果,任何行為都由刺激所引起,行為就是對刺激的反應,反應的模式是學習的結果,異常行為與正常行為一樣,都是通過學習、訓練和后天培養而獲得的。
2、團體心理咨詢的優勢
(1)團體心理咨詢感染力強,影響廣泛;
(2)團體心理咨詢效率高,省時省力;
(3)團體心理咨詢效果容易鞏固;
(4)團體心理咨詢特別適用于需要改善人際關系的人。這些優勢都是可以彌補以往在戒毒康復治療中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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