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給嬰兒的哺乳,不要狹義地理解成是給嬰兒提供食物,而是也給嬰兒提供免疫物質,導致嬰兒在1.5歲以內很少生病,如果擔心抗精神病藥對嬰兒“可能”的影響,而停止向嬰兒提供預防疾病作用“肯定”的哺乳,是不是不劃算呢?抗精神病藥會對嬰兒有什么影響?通常高效價抗精神病藥(如奮乃靜)可能引起肌張力增強,導致嬰兒吞咽困難,頻繁溢奶;低效價抗精神病藥(如氯丙嗪)可能引起嬰兒思睡,導致嬰兒無力吸奶,這兩種不良反應在嬰兒身上的發生率約為1/10到1/20,怎么能因這1/10~1/20的非致命性不良反應而放棄給孩子提供免疫物質?南京腦科醫院精神科喻東山
我們的意見是:服抗精神病藥的母親應該給孩子哺乳,尤其是初乳的免疫物質對孩子尤為重要,如果不出現溢奶或影響吸奶的思睡,就繼續哺乳下去。如果出現,就暫停哺乳,改用人工喂養,并由醫生評價,母親有無減藥的可能性,如能減藥,則減藥后再試哺乳,看嬰兒會不會再出現溢奶或影響吸奶的思睡,如不出現,就繼續哺乳下去。
如出現,就暫停哺乳,改用人工喂養,并由醫生評價,有無進一步減藥的可能性;如無再減藥可能性,則只有人工喂養下去。你可能會說,早知如此,還不如一開始就人工喂養,那就不致引起不良反應了。那你就喪失了給孩子哺初乳的機會,而且你不試,怎么能知道不能哺乳呢?
那么,服抗精神病藥的母親哺乳,會不會影響嬰兒將來的智力呢?目前尚無這方面證據,我們默認為無,如果你因為想象中的危險而不哺乳,是不是因虛而丟實呢?
有沒有哪種抗精神病藥服用期間就是不能哺乳呢?有,那就是氯氮平,因為擔心氯氮平會引起嬰兒的粒細胞缺乏,盡管這只是一種理論上的擔心,但粒細胞缺乏的致命性確實嚇唬住了醫生,不敢放手讓病人去哺乳。
母親服藥哺乳,此間出現不良反應(例如肌力不足),懷疑但不能確定是否為服用的抗精神病藥所致。因為減藥疾病復發的危險性大,可先不減服用的抗精神病藥,而是將哺乳次數減少一半,減少的部分用輔食代替。把減少喂奶的量先拔出冷凍起來。1~2周內就能看出不良反應是否減輕。如不減輕,說明不是抗精神病藥所致,繼續全量哺乳,就診兒科,尋找其他病因;如果減輕,說明是抗精神病藥所致,則要么減少抗精神病藥量,要么減少哺乳次數,加輔食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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