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條件下的體溫升高叫做發熱(也稱發燒)。引起發熱的原因很多,其中較常見的一種原因是由于人體感染了病原體,如患了傳染病。根據體溫升高的程度,可以將發熱分為以下四種:低熱(38 ℃以下)、中等熱(38~39 ℃)、高熱(39~40 ℃)和超高熱(41 ℃以上)。
發熱對人體的影響既有有利的一面,又有不利的一面。一定限度內的發熱是人體抵抗疾病的生理性防御反應。這時,白細胞增多,抗體生成活躍,肝臟的解毒功能增強,物質代謝速度加快,能使病人的抵抗力有所提高。這些變化有利于消滅致病因素,使人體恢復健康。因此,在很多急性病中,體溫升高往往表示人體有良好的反應能力。
另一方面,體溫過高和長期發熱會使病人的一些生理功能紊亂,例如,由于神經系統的功能障礙,可使病人出現煩躁、譫語、幻覺,甚至抽搐。這種情況在小兒更容易發生。已經證明,體溫超過41 ℃,體溫調節中樞就會喪失調節體溫的能力;等到體溫達到43 ℃,只要幾小時病人就會因體溫過高而死亡。由于循環系統的功能障礙,可引起心跳加快,一般成年人體溫每升高1 ℃,心率每分內就增加10次,兒童可增加15次。此外,還要消耗大量的物質和能量。這些都對人體不利。因此,遇到病人發高熱,就應該立即請醫生診斷、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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