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藥企接價格壟斷罰單
據了解,在執法人員對隆舜和公司進行調查取證時,該公司工作人員對執法人員進行阻撓,阻礙反壟斷調查。國家發改委稱,隆舜和公司相關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的相關規定,構成了阻礙反壟斷調查的違法行為,依法應予以處罰。隨后山東省物價局向該公司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對隆舜和公司阻礙反壟斷調查的行為處罰12萬元。
去年下半年,發改委還曾在官網發布消息稱,已對華中藥業、山東信誼、常州四藥3家公司達成并實施艾司唑侖原料藥、片劑壟斷協議案依法作出處罰,合計罰款260余萬元,3家公司也被依法責令立即停止實施壟斷協議。據了解,艾司唑侖具有鎮靜、催眠和抗焦慮療效,是國家嚴格管控的二類精神藥品,其不但屬于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用藥,且同時納入了國家低價藥目錄,而全國獲得艾司唑侖原料藥生產批文的企業只有4家,實際在產的只有華中藥業、山東信誼和常州四藥。國家發改委調查發現,3家企業通過會議、會面、電話、短信、郵件等方式,在艾司唑侖原料藥市場達成并實施了聯合抵制交易的壟斷協議,在艾司唑侖片劑市場達成并實施了固定或變更商品價格的壟斷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