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癥是一種復雜、嚴重的精神疾病,要想判斷和治療精神分裂癥,需要從癥狀、病程、設備檢查等多方面入手,一旦懷疑或發現自己有精神分裂癥癥狀和傾向,一定要到正規醫院科學檢查治療,以免延誤病情,造成更大的災難。
精神分裂的主要發病年齡在 16—30歲之間,多為慢性起病,多數精神分裂癥患者就初次起病前有軀體因素和心理因素。
如果沒有明顯原因,表現出上述感知覺、思維、情感、意志行為等多方面障礙,精神活動自身內部及與外界環境不協調,持續一定的時間,對異常的表現沒有認識,要高度懷疑精神疾病的可能。
根據中國精神疾病分類與診斷標準-第三版(CCMD-3),精神分裂癥診斷標準如下:
至少有下列 2項,并非繼發于意識障礙、智能障礙、情感高漲或低落,單純型分裂癥另規定:
1、反復出現的言語性幻聽;
2、明顯的思維松弛、思維破裂、言語不連貫,或思維貧乏或思維內容貧乏;
3、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維中斷,或強制性思維;
4、被動、被控制,或被洞悉體驗;
5、原發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覺,妄想心境)或其它荒謬的妄想;
6、思維邏輯倒錯、病理性象征性思維,或語詞新作;
7、情感倒錯,或明顯的情感淡漠;
8、緊張綜合征、怪異行為,或愚蠢行為;
9、明顯的意志減退或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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