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置實施方案》。《方案》指出,圍繞區域內群眾急需、醫療資源短缺和異地就醫最突出的專科醫療需求,推進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置。優先考慮專科特色突出、綜合實力強的綜合醫院,區域內有兩家以上適宜醫院的可以考慮共同建設。
《方案》明確了建設任務和時間表。2019年,完成神經、呼吸和創傷專業類別的國家醫學中心和兒科、心血管、腫瘤、神經、呼吸和創傷專業類別的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置;2020年,完成婦產、骨科、傳染病、口腔、精神專業類別的國家醫學中心和婦產、骨科、傳染病、老年醫學、口腔、精神專業類別的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置,建立對各類別中心功能定位和職責任務落實情況的考核評定機制,建成以國家醫學中心為引領,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為骨干的國家、省、地市、縣四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方案》提出,將陸續制定神經、呼吸、婦產、創傷、心血管、腫瘤、老年、骨科、口腔、精神和傳染病專業類別的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標準。符合規劃和設置標準的醫院,可直接設置為相應類別的國家醫學中心或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符合規劃但無達標醫院的,通過委省(市)、委校共建,加大投入,加強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等,比照標準建設,達標后再予設置。
《方案》指出,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申報醫院的遴選工作,制定具體的遴選細則,對申報醫院進行評估審核,制訂相應類別國家級中心的建設方案,將評估報告和建設方案一并報送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對各地申報醫院利用信息系統進行復核,必要時進行現場復核,根據規劃、設置標準和評估復核情況,結合業內評議,對各類別國家級中心設置建設進行統籌考慮。
《方案》強調,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制訂考核方案和指標,加強對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的管理,督促落實功能定位和職責任務,將分級診療、醫聯體建設、醫療輻射帶動、“互聯網+醫療健康”等改革措施納入監督考核范疇。
另悉,經對全國三級醫院收治的出院患者進行分析,2014年~2017年全國異地就醫占比約為7.9%,2017年以骨科、普外為主的外科異地就醫患者占總異地就醫患者的24.2%,以心血管內科、呼吸內科為主的內科占22.6%,婦產科占9.9%,兒科占7.2%,腫瘤科占11%。上述科室收治的異地就醫患者占異地就醫患者的75%,其中腫瘤異地就醫患者比例上升明顯,增加2.3%。
來源:健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