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焱堅稱對方根本不懂“通知”和“告知”的區別。按照原國家衛生部發布《預防接種工作規范(2012修訂稿)》顯示,預防接種工作人員在實施預防接種前,應當告知受種者或其監護人所接種疫苗的品種、作用、禁忌、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以及注意事項。告知可采取口頭或文字方式。
同時,預防接種工作人員應詢問受種者的健康狀況以及是否有預防接種禁忌等情況,并如實記錄告知和詢問的內容;當對受種者的健康狀況有懷疑時,應建議其到醫院進行檢查后,決定是否預防接種。而上述這些遵義市中院和區實驗幼兒園都沒有做到。
吳焱認定對方都不懂疫苗,“如果他們懂疫苗,根本都不會那么輕率,真是無知者無畏!”
庭審后,吳焱告訴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僅他得知的疫苗受害者家庭就有數百個,這個群體幾乎每天都有新成員加入。
“你知道這意味著什么嗎?”吳焱意味深長地說著,像自問,又像在訴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