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育齡婦女來講,懷孕生子是她們的權利和義務,但對于患有糖尿病的人來講,能否懷孕卻是需要慎重考慮的問題。我們在臨床工作中,常常會遇到許多患者或其家屬的提問:患有糖尿病的人還能懷孕嗎?
由于妊娠可以加重糖尿病,使代謝紊亂更加惡化,而糖尿病又可增加孕婦及胎兒、新生兒的并發癥,尤其孕婦及圍產兒死亡率遠遠大于非糖尿病患者。因此,想懷孕的糖尿病患者應了解以下有關幾個問題。
糖尿病對孕婦、胎兒、新生兒的影響 ①糖尿病女不孕癥約2%,流產率可達15%~30%;②糖尿病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的發生率較非糖尿病孕婦高數倍,約13%~30%,同時有糖尿病血管病變時則更易發生,可達68%;③羊水過多的發生率為非糖尿病孕婦的20~30,而羊水驟增可致孕婦心肺功能不全;④手術產的機會顯著增加;⑤產后出血的發生率也較非糖尿病產婦高;⑥繼發感染,糖尿病孕、產婦較非糖尿病者更易繼發感染,而且產后感染常較嚴重;⑦糖尿病孕婦容易生產巨大兒,巨大兒可使分娩受阻,胎兒缺氧;⑧圍產兒死亡率5%~10%,多發生在孕36~38周;⑨糖尿病孕婦的胎兒及新生兒畸形率,為非糖尿病孕婦的4~10倍。
醫生的建議 如果患有糖尿病的育齡婦女決心要一個小孩,建議在懷孕前先使用避孕工具避孕3個月,嚴格控制代謝紊亂,使血糖保持正常或接近正常,然后再考慮妊娠,妊娠后2~10周盡可能控制血糖,有助于減少畸胎可能。但是如果是已合并糖尿病心血管病變及糖尿病腎病、增殖性視網膜病變或玻璃體出血時,奉勸患者應盡量避孕,懷孕者應終止妊娠,同時絕育。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應注意 飲食控制:孕期總熱量一般為1800~2000千卡/日,其中碳水化合物占50%,蛋白質20%,脂肪30%,I型糖尿病每日可進5~6餐,II型糖尿病則在睡前可加一餐,孕期體重增加不宜超過9公斤,每月不超過1.5公斤。 適當進行有規律的運動:每次不超過15分鐘,運動幅度以輕至中等度為宜,妊娠后4個月,不做仰臥位運動,運動后適當增加飲食量或減少胰島素用量,以往有高血壓病、妊娠高血壓、心腦血管并發癥、增殖性視網膜病變、糖尿病腎病、體位性低血壓等則不能行運動治療。
胰島素治療:糖尿病孕婦妊娠期只能用胰島素治療,原來用口服降糖藥物者也應改用胰島素,口服降糖藥或致畸、或死胎、或對孕婦產生諸多不良影響而被列為禁忌,胰島素的量應根據每項個人血糖情況調整,并盡可能使整個妊娠期血糖保持在正常范圍,而又不發生低血糖。妊娠期胰島素的用量,在孕早期、中期、晚期、產后不同,應在醫師指導下進行相應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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