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或者超早期診斷腦癱,對于減輕腦癱的癥狀具有非同尋常的意義,盡早的治療有主意減輕癥狀或者防止神經后遺癥,對于提高人口素質具有重要意義。
腦癱早期診斷一般是指出生后0~6個月或0~9個月間的腦癱的診斷,其中0~3個月間的診斷又稱超早期診斷。超早期診斷一般以中樞性協調障礙(ZKS)表示,當不能明確為哪一種類型腦癱或不能判定是不是腦癱時,只要有姿勢反應性異常,可診斷為中樞性協調障礙。但在臨床中單純運動障礙和姿勢異常者并不多見,只占20%左右。多數同時伴有智力低下、癲癇等,因此腦癱的早期診斷實際上是腦損傷兒的早期診斷,確切一點說是具有腦癱要素的腦損傷兒的早期診斷。以后究竟會發生腦癱,還是智力低下,還是腦癱加智力低下,在腦癱的早期是難以區分的,從早期治療的角度,有統一診斷為腦損傷兒的必要。腦損傷兒又可分為智力低下的腦損傷兒和腦癱的腦損傷兒(即中樞性協調障礙)。如詳細檢查,認真分析,還是可以區別的,前者是以肌張力低、反應遲鈍為主,后者是以伸張反射亢進、姿勢反應性異常為主。
對于那些懷疑要高危因素的嬰兒,需要進行及時和全面的檢查,以便于早期的發現和診斷疾病。早期的治療對于腦癱患兒來說是非常的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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