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未納入試點地區不得自行開展試點工作
解讀1:12地試點生育險與職工醫保合并
《方案》中要求開展兩項保險合并實施試點的地區包括:河北省邯鄲市、山西省晉中市、遼寧省沈陽市、江蘇省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山東省威海市、河南省鄭州市、湖南省岳陽市、廣東省珠海市、重慶市、四川省內江市、云南省昆明市。《方案》提出未納入試點地區不得自行開展試點工作。
解讀2:降低成本減少環節
李女士對生育保險有著深刻的體會和無奈。自從懷孕后,只要是看產科,所有的費用走的都是生育保險,平時醫保可以報銷的硫酸亞鐵等補血藥在孕期卻報不了。那么合并實施后,像李女士這樣的情況能否得到解決?
試點方案明確提出,遵循保留險種、保障待遇、統一管理、降低成本的總體思路,推進兩項保險合并實施。
合并實施可以降低成本,減少環節。生育本身就是一種醫療行為,需要檢查、開藥、住院、治療等,和醫療保險密切相關。過去兩個險種獨立運行、分開結算,有時候很難區分。兩個險種合并實施后,有利于降低經辦成本。統一參保登記,也有利于進一步擴大生育保險覆蓋的職業人群,有利于發揮社會保險的大數法則優勢,更好地保障生育職工的生育保險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