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爭到2020年,基本建立藥品出廠價格信息可追溯機制,形成1家年銷售額超過5000億元的超大型藥品流通企業,藥品批發百強企業年銷售額占批發市場總額的90%以上。
推動醫藥分開,采取綜合措施切斷醫院和醫務人員與藥品、耗材間的利益鏈。醫療機構應按照藥品通用名開具處方,并主動向患者提供,不得限制處方外流。探索醫院門診患者多渠道購藥模式,患者可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推動企業充分競爭和兼并重組,提高市場集中度,實現規模化、集約化和現代化經營。調整市場格局,使零售藥店逐步成為向患者售藥和提供藥學服務的重要渠道。
探索建立醫院總藥師制度,完善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藥師管理制度,結合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體現藥事服務價值。建立藥物臨床綜合評價體系和兒童用藥臨床綜合評價機制,提高合理用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