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12月27日下午進行了表決,根據表決結果,國務院常務會議提請審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獲得通過,明年元旦正式實施,這也就意味著全面二孩政策明年元旦正式落地。
全面二孩元旦正式落地
草案修改的內容包括:將第十八條第一款分為兩款,第一款為“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第二款為“符合法律、法規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p>
增加一款作為第四款:“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于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適用?!?/p>
這也就意味著全面二孩政策明年元旦正式落地,元旦之后生育二孩都是合法的。
只要合法就可以獲得生育假延長
將第二十五條修改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边@也就是說,生育一孩或兩孩的夫妻均可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
晚婚假取消
今天下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衛生計生委法制司司長張春生表示,今天下午剛剛表決通過的計生法修正法草案對晚婚晚育不再作出限制,晚婚假正式取消。
此前的計生法規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本次計生法修改,將該條款修改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p>
張春生表示,此前我國采取的是鼓勵晚婚晚育的政策。不過,目前,我國的初婚年齡約為25歲,初育年齡則約為26歲,鑒于婚育形勢,本次計生法修訂不再對晚婚晚育作出限制,原來的晚婚假隨之取消。
獨生子女獎勵措施將延續
將第二十七條修改為:“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p>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p>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p>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p>
這也就是說,老人老辦法,在法律修改前按照規定應當獲得獎勵的獨生子女家庭、享受扶助的失獨家庭,將繼續獲得扶助。
“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未入法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修法過程中,計生法修正案草案曾一度增加規定禁止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代孕等,并規定相應違法行為的處罰措施。但由于各方對此分歧較大,根據建議,最終修改后的計生法未采納相關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