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糖尿病想必我們都聽說過,但是對于這種病的診斷標準卻不是很清楚和明白。當我們的手中拿到了自己的診斷書,是不是迫切的想知道自己到底是否有糖尿病的癥狀呢?下面就來讓我們的專家針對糖尿病的診斷標準向大家解釋一下。
新的標準強調以FPG診斷糖尿病的重要性,并可應用于糖尿病的普查,但其所獲得的糖尿病患病率偏低。來自美國年齡為40~70歲的人群研究報告,在無糖尿病病史的人群中僅應用FPG作為診斷標準所得的糖尿病患病率低于應用1985年WHO診斷標準(FPGP2hPG)所得的患病率 (4.36%∶6.34%);FPG的重復性優于P2hPG,且其簡便易行、經濟并易被病人所接受,同時又避免了1985年WHO標準中空腹血糖高于正常 又小于7.8mmol/L的患者被漏診,在臨床實踐中更有利于糖尿病早期診斷、早期治療和防治慢性并發癥。值得一提的是僅查FPG不十分適合于糖尿病高危 人群(40歲以上、肥胖、糖尿病家族史、高血壓和高血脂等人群)的篩查,如僅查FPG可能使相當部分IGT患者漏診,因一些IGT患者FPG可能正常(有研究報告70%~80%的IGT患者FPG可正常),建議采用OGTT。
1、糖尿病診斷標準(靜脈血漿真糖):①有糖尿病癥狀,一日內任何時候的血液檢查中血糖>11.1mmol/L(200mg/dl)或空腹血糖>7.8mmol/L(140mg/dl);②有或無糖尿病癥狀,空腹血糖不只一次>7.8mmol/L(140mg/dl);③有糖尿病癥狀,而血糖未達到上述診斷標準,于過夜空腹后口服葡萄糖75g后,2小時血糖≥11.1mmol/L(200mg/dl);④無糖尿病癥狀者2小時時血糖≥11.1mmol/L(200mg/dl),同時1小時時也要≥11.1mmol/L(200mg/dl),2小時≥11.1mmol /L(200mg/dl),或空腹≥7.8mmol/L(140mg/dl)。
2、糖耐量減低診斷標準:空腹血糖<7 8mmol="" l="" 140mg="" dl="" 2="">7.8mmol/L(140mg/dl),但<11.1mmol/L(200mg/dl)。糖耐量減低者,10年后約50%可發展為糖尿病,而且較正常人發生冠心病的機會高,應定期隨訪。妊娠婦女可采取上述診斷標準,但對孕婦葡萄糖耐量低者應按糖尿病治療。
通過以上內容的介紹,相信我們對糖尿病的診斷標準應該有了一個比較深層次的理解。除此之外專家提醒我們的,不能僅僅靠自己的判斷來確定,還是要請專業的醫生來為我們診斷一下,這樣才有利于我們的確診和以后的治療。
相關文章
免費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