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度哮喘發作可只選用發作時吸入的支氣管擴張劑。使用常規劑量一般對胎兒沒有影響。一些新生兒在分娩前受到母體血液中的β激動劑的影響,可能會出現心動過速、低血糖和震顫,但這些表現較為短暫,是可以恢復的。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β激動劑可抑制子官收縮,因此在分娩前(臨產)應停用。
如果喘息控制不理想可加用口服茶堿,一般用長效茶堿以便控制夜間哮喘。孕婦服用茶堿時,應檢測其血藥濃度。中度哮喘發作孕婦除了常規吸人β激動劑外,一般需要吸人皮質激素,應該在專科醫生指導下選擇合適的劑量,即能控制呼吸道炎癥,又對胎兒無副作用。吸入時輔用儲霧罐可增加藥霧在下呼吸道沉積,從而減少口咽霉菌生長和全身副作用,同時提高局部抗過敏性炎癥的功效。
哮喘嚴重發作首先,在治療妊娠哮喘急性發作時,要及時給予氧治療,保持孕婦血氧飽和度大于95%,使胎兒得到足夠的氧。第二,需靜滴皮質激素,喘息好轉后立即改用口服和輔以吸人皮質激素,以后逐步減少直至停用。嚴重發作緩解后,一般需皮質激素吸人維持,亦可合用其他平喘藥物。動物實驗顯示異丙腎上腺素和腎上腺素均可引起胚胎畸形,如非絕對必要,應避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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