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各類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工作,提高衛生應急反應能力和急救水平,近日,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印發《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應急預案》。《預案》明確要求,發生突發事件后,院內醫療急救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診、拒收傷病員。
《預案》指出,承擔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任務的本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包括醫療機構(院前、院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健康監督機構、采供血機構和心理干預機構等。現場救治依據“先救命后治傷、先救重后救輕”的原則開展,分別用綠、黃、紅、黑4種顏色,對輕、中、重傷病員和死亡人員進行標記,認真記錄檢傷分類結果,盡快將符合轉送條件的傷病員轉運至醫院。傷病員分流應遵循“就近、就急、滿足專業需要”的原則。
《預案》明確,收治傷病員的醫療機構應及時啟動應急機制,建立傷病員院前院內銜接及院內救治的綠色通道。院內醫療急救機構在做好傷病員救治的同時,要做好相關信息記錄、匯總,并及時向市、區衛生健康委緊急醫學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