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工黨中央表示,精神疾病病程長、費用高、易復發,需長期服藥和跟蹤治療,有的患者要么成為威脅社會治安的“不定時炸彈”,要么被家人強制成為“籠中人”。在各類疾病造成的經濟負擔中,精神疾病已占首位,眾多家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事實上,早在2013 年,我國就開始實施《精神衛生法》。同年,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13〕68號”文件轉發中央綜治辦等部門關于加強肇事肇禍等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意見。
農工黨中央認為,上述法律或文件的出臺,進一步加強了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救治救助和服務管理。但從執行效果看,仍有不盡如人意之處。
具體問題包括現行救治救助管理制度不健全。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管理涉及公安、民政、衛生、社保等多個政府部門,缺乏部門協調機制,沒有建立一套完整的救治救助管理體系。
以河南省信陽市為例,全市僅市綜治辦于2014年制定了《信陽市肇事肇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服務管理辦法》,其他多數相關部門沒有拿出實施意見或工作方案。社會救助、康復治療、醫療保障等相關配套措施不夠完善。
同時,《精神衛生法》也未得到有效落實。《精神衛生法》第五十五條、第六十八條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治療提出具體要求,如提供基本藥物、定期隨訪、康復訓練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醫療機構,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免費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但是,以上規定因缺乏配套政策和資金來源,未能真正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