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抽檢肉制品101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
不合格樣品為:
● 大商集團有限公司大連大商幸福一家超級市場和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新瑪特購物休閑廣場銷售的標稱礎明集團大連礎明肉聯有限公司生產的礎明上湯火腿和切面火腿,山梨酸檢出值分別為0.44 g/kg 和0.37 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075g/kg)分別高4.9倍和3.9倍;防腐劑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檢出值分別為6.1和5.9,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分別高5.1倍和4.9倍。
另外,抽檢酒類115批次,糕點和餅干93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通告中指出,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遼寧、江蘇、河南、甘肅等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遼寧、上海、浙江、河南、甘肅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查處情況于2016年12月31日前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