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我國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的第二年,也是各城市監測PM2.5的第二年。昨天,環保部發布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及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等74個城市2014年度空氣質量狀況。監測結果顯示,與2013年相比,2014年,74個城市中達標城市由3個增加到8個。京津冀依然是污染重災區,PM2.5年均濃度為93微克/立方米,超標1.6倍以上,在全國空氣質量相對較差城市排名中,8個城市入選全國空氣質量最差十名。
達標城市增至8個
環保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評價,2014年,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和直轄市、省會城市及計劃單列市共74個城市中,僅海口、拉薩、舟山、深圳、珠海、福州、惠州和昆明8個城市的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等6項污染物年均濃度均達標,其他66個城市存在不同程度超標現象。
京津冀污染最嚴重
京津冀依然是區域污染最為嚴重的地區。據介紹,京津冀區域內13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為156天,比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少85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17.0%,高于74個城市11.4個百分點。
據介紹,京津冀地區超標天數中以PM2.5為首要污染物天數最多,其次是PM10和O3。京津冀區域PM2.5年均濃度為93微克/立方米,12個城市超標;PM10年均濃度為158微克/立方米,13個城市均超標;O3日最大8小時均值第90百分位濃度為162微克/立方米,8個城市超標。
這位負責人指出,目前我國大氣污染形勢依然嚴峻,京津冀等重點區域仍是空氣污染相對較重區域。在京津冀區域13個地級以上城市中,有11個城市排在污染最重的前20位,其中有8個城市排在前10位,區域內PM2.5年均濃度平均超標1.6倍以上。
>>前10位城市:
海口、舟山、拉薩、深圳、珠海、惠州、福州、廈門、昆明、中山
>>后10位城市:
保定、邢臺、石家莊、唐山、邯鄲、衡水、濟南、廊坊、鄭州、天津
>>分析
空氣質量狀況較2013年好轉
環保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與2013年相比,74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總體改善,《大氣十條》實施一年來,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初顯成效。首先,達標城市比例和達標天數增加,74個重點城市平均達標天數為241天,與2013年相比,達標天數比例由60.5%提高到66.0%,達標城市數量由3個增加到8個。其次,主要污染物濃度下降。74個重點城市中,主要污染物濃度與2013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京津冀區域PM2.5平均濃度由2013年的106微克/立方米下降至93微克/立方米。三是重污染天氣發生頻次和強度均降低。與2013年相比,74個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由8.6%下降為5.6%,下降3.0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