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哺乳期乳腺癌該如何處理?
妊娠哺乳期乳腺癌的治療同于乳腺癌的一般處理原則,所特殊的是如何處理抗癌治療與妊娠、哺乳的關系。一般的原則是:
妊娠期乳腺癌該怎么辦?
妊娠早、中期,應及時終止妊娠,及早接受抗癌治療。如果患者堅持拒絕終止妊娠,可以考慮先期采用乳腺癌單純手術治療,必要時可以考慮應用放療,化療會影響胎兒發(fā)育造成畸形,應禁止使用。
在妊娠末期(孕期28周以后),可在剖宮產(chǎn)或分娩后再進行乳腺癌的抗癌治療。在胎兒出生前應盡量避免應用對胎兒有影響的抗癌治療。
乳腺癌治療后要求生育時,為了避免發(fā)生抗癌藥物對胎兒致畸的問題,應在抗癌治療完全停止后再間隔2年以上時間為好。
哺乳期乳腺癌如何處理
一旦乳腺癌診斷確立,應立即停止哺乳。回乳時不可用女性激素或芒硝熱敷,以防止癌細胞轉(zhuǎn)移和擴散。可用中藥:生麥芽60g,炒麥芽60g,沏茶頻飲,一般在1周內(nèi)可以達到回乳的效果。
回乳后,即可接受乳腺癌治療。個別病人可在回乳期接受手術前化療。
相關文章
免費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