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專項立法行業法規禁放
記者獲悉,目前本市尚未對風箏專項立法,但政府公告和行業法規均對風箏的禁放區域有明確的規定。
1、大連市政府2012年7月發布《大連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機場凈空保護區升空物體管理的通告》,規定在機場周邊區域,包括泡崖街道、興華街道、中華路街道、椒金山街道、周水子街道、機場街道、辛寨子街道所屬區域內,嚴禁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 (如家鴿、信鴿等),嚴禁燃放煙花、焰火,嚴禁放風箏、孔明燈、氣球或其他升空物體。
2、根據我國《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高壓線附近300米內,都屬于禁放飛風箏的區域。但對于普通市民來說,這些規定比較陌生。
大連供電公司表示,市民放風箏切記遠離高壓線;應選擇空曠處,不要在架空電力線路兩側300米范圍內放風箏;收回風箏時,要慢慢收線,盡量遠離有電線的地方,以免風箏突然墜落掛在電線上。一旦發生險情,不要強拉硬拽自行摘除風箏,應及時通知供電部門,由專業工作人員進行處理。
3、鐵路沿線嚴禁放風箏,在《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中有明確規定:禁止在鐵路電力線路導線兩側各500米的范圍內升放風箏、氣球等低空飄浮物體,禁止觸碰電氣化鐵路接觸網的行為。如有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