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近日公布2015年2月――5月酒類和調味品的抽檢結果,共抽檢211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11批次,其中酒類88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5批次;調味品123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6批次。
食藥監總局通報了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產經營單位、產品和不合格指標:
吉林農大紅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農大紅有機干紅葡萄酒、農大紅全汁山葡萄酒、農大紅山葡萄酒3種產品檢出不得在酒類產品中使用的防腐劑脫氫乙酸鈉;
昆明市官渡區太平躍達酒廠生產的松子露酒和長沙木果果木酒廠生產的丹參鹿龜酒檢出品質指標酒精度不達標;
安徽味甲天食品釀造有限公司生產的草菇老抽(釀造醬油)和淡口鮮(釀造醬油)2種產品菌落總數超標;
德州堤口牧歌調味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雞精調味料谷氨酸鈉和呈味核苷酸二鈉不達標,地方監管部門核實該產品為假冒產品;
上海唯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五香粉金屬鉛超標;
云南卓一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滴香食用調味油(醬香型)檢出不得使用的抗氧化劑特丁基對苯二酚(TBHQ);
重慶多邦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原味生抽(釀造醬油)菌落總數超標。
食藥監總局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吉林、上海、安徽、山東、湖南、重慶、云南省(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已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