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方劑也將實現“可追溯”。10月29日,國家標準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在京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中藥方劑編碼規則及編碼》《中藥編碼規則及編碼》《中藥在供應鏈管理中的編碼與表示》3項中醫藥國家標準,標志著全國將實施統一的中藥、中藥方劑、中藥供應鏈編碼體系。
據悉,此次發布的3項中醫藥國家標準由深圳市衛生計生委、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牽頭,聯合中國中藥協會、中國中醫科學院、深圳市中醫院等44家單位的87名中醫藥專家,以深圳中醫藥地方標準為基礎,歷時2年完成。這3項標準也將于12月1日起實施。
眾所周知,作為溯源和品質監管的手段,商品條形碼是必須的,屬于特殊商品的藥品當然也不能例外。目前西藥、中成藥品種都有條形碼標識,而中藥和中藥方劑卻沒有,也沒有相關標準。此次發布的《中藥編碼規則及編碼》系列國家標準,在中醫醫療服務領域和中藥產業方面,構建了一個自主創新的中藥分類編碼體系,使中藥、中藥方劑的保護和傳播克服了不同地域、方言、不同國籍語種的差異及其物流、傳播交流方面的困難,從此有了固定的、唯一的“身份證”代碼。
深圳市中醫藥企業標準聯盟主席廖利平表示,3項標準的發布實施將推動全國實現中藥方劑、中藥名稱、品種及其規格“一名、一方、一物、一碼”,“以方統藥”,可以有效避免“同方異名”“異方同名”“同物異名”“異物同名”的混淆現象,防止中藥材、中藥飲片以假充真、以劣充優,使魚目混珠的中醫藥市場得到凈化。它們還將加快我國中醫藥標準化、信息化、規范化的進程,實現互聯互通,推動中藥物流、信息流、資金流“三位一體”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