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官網發布了2015年第四期食品抽檢信息公告。公告顯示,7月,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全省范圍內生產經營的糧食及其糧食制品等15大類食品298批次進行抽檢,發現內在質量不合格食品3批次。
不合格食品涉及3家企業分別為:連州市金源河粉廠2015年6月9日凌晨4時生產的河粉不合格,揭陽市榕城區梅云永軒食品廠2015年5月13日生產的規格為150克/罐的酥肉松不合格,深圳市田園農產品有限公司2015年4月30日生產的規格為1.0kg/包的“旺豐”牌羅漢筍不合格。
依據GB 276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等判斷標準,可知連州市金源河粉廠的河粉及揭陽市榕城區梅云永軒食品廠的酥肉松的不合格項目為大腸桿菌群,而深圳市田園農產品有限公司的“旺豐”牌羅漢筍不合格項目為二氧化硫,其所使用的二氧化硫,超出了國家有關范圍和標準使用。據相關負責人介紹,二氧化硫對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使用二氧化硫能夠達到使產品外觀光亮、潔白的效果。但二氧化硫的過度使用,將會對人體造成傷害。
廣東食藥監局表示,已責成相關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依法查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查處情況可在相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