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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氣管哮喘分級標準
- 支氣管哮喘分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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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瀏陽市人民醫院 趙軍 副主任醫師

支管哮喘的分級標準有兩個:支氣管急性發作期的分級標準,支氣管非急性發作期控制的分級標準。支氣管急性發作期的分級標準是根據患者氣短、體位、講話方式、精神狀態、出汗、呼吸頻率、輔助呼吸肌運動及三凹征、哮鳴音、脈率,使用β2受體激動劑之后分流術的值,分為輕度、中度、重度、極重度,具體如下:
1、如果哮喘患者急性發作期,可以上樓,分為輕度。稍事活動就出現氣促,分到中度。休息時都有明顯氣促,分到重度;
2、講話方式,連續成句分為輕度,只能當詞講分為中度,只能當字講分為重度,如果其不能講話或者出現嗜睡狀態,分為極重度;
3、支氣管哮喘非急性發作期的分級標準,分為控制,部分控制、未控制,根據患者日間癥狀、活動受限情況、夜間癥狀有沒有憋醒、需不需要使用急救藥物緩解癥狀、肺功能情況、每年發作次數。
對于支氣管哮喘控制級別,需要滿足以下的條件,日間沒有癥狀或者≤2次/周、活動沒有受限、夜間沒有癥狀、沒有憋醒、不需要使用急救藥物或使用急救藥物≤2次/周、檢測肺功能正常、沒有支氣管哮喘急性發作;部分控制,任意1周有以下情況,日間癥狀>2次/周、有活動受限、夜間癥狀或者有夜間癥狀,兩者之中有任何一種都判定為部分控制。需要使用急救藥物>2次/周,檢測肺功能小于預計值80%,急性發作≥1次/年。任何1周出現急性發作1次都稱為未控制或典型臨床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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