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的發病眾多因素中,需要重點關注3個方面,首先是年齡,這是所有惡性腫瘤都具有的特點,乳腺癌也不例外,其次是與月經有非常密切的聯系,主要是指初潮早,以及絕經晚的女性都是重點高發群體,下面就乳腺癌的致病因素進行介紹:
1、年齡、性別和婚育史:年齡的增長是乳腺癌發生的主要危險因素,年齡不同乳腺癌的發生率不同,女性患乳腺癌的危險性是男性的100倍,臨床上月經初潮早于12歲,停經遲于55歲者的發病率較高。第一胎足月生產年齡遲于35歲者發病率明顯高于初產在20歲以前者。未婚未育者的發病率高于已婚、已育者。
2、激素:雌激素是重要的致腫瘤激素,在乳腺癌形成過程中它可以影響細胞生長和增殖。女性健康組織實驗研究結果表明,乳腺癌發病率的降低的主要原因是絕經后雌激素治療應用的顯著減少。一個最常見的乳腺癌病因學因素是外源性激素的暴露,包括口服避孕藥和激素替代治療。
3、遺傳因素:突變基因的攜帶者每年發生乳腺癌的風險是1.4%~4% ,最典型的為BRCA1和BRCA2的突變。攜帶有突變的BRCA1和BRCA2婦女終生的乳腺癌發生風險分別為36%~87% 和45%一84%。
4、肥胖與飲食:有研究認為高脂飲食和肥胖,酒精的攝入,和先前的輻射等均是乳腺癌的危險因素。許多與肥胖、飲食和酒精攝人相關的數據是有爭議的,提示僅有弱的或中度的影響,這些因素可能不像年齡和激素暴露那樣是獨立的危險因素。
5、體育活動:持續不斷的進行體育鍛煉,乳腺癌的風險減低是顯著的,有力的活動可能比中度的運動更能預防乳腺癌,因此,堅持身體廣泛受益的體育鍛煉,還可能降低乳腺癌的發生風險。
6、環境: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2007年建議書提出了新的輻射危害值和組織權重因數(Wt),乳腺的Wt由0.05變為0.12,成為射線最敏感的組織之一。
臨床研究發現,若是女性在30歲結婚,但第一胎卻是沒有在30歲以內生育的情況下,也是一個不利的因素,當然,這并不是絕對性的惡性腫瘤的發病因素,只是相對的,但一直未婚女性卻是重點乳腺癌的重點高發群體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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