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有過到醫院看病的經歷,但大家卻對醫院藥品不是很清楚。其實,藥品只有三類,前兩類分別是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第三類比較特殊,叫“雙跨藥品”。如今,網上某些藥店銷售一些“雙跨藥品”,企圖打擦邊球,但這其實是一種違法行為。
近日,江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互聯網藥品銷售監測中,發現某電商平臺下的“醫藥健康”目錄內有一家藥店在銷售前列康普樂安片,經查,該藥為浙江某制藥企業生產的“雙跨藥品”。目前,該網上藥店已被立案查處。
何為“雙跨藥品”?就是根據其適應癥、劑量和療程的不同,可以作為處方藥,又可以作為非處方藥。根據我國有關規定,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在外包裝標示上有不同要求,其中非處方藥包裝盒的右上角必須印有國家指定的非處方藥專有標識———OTC。但是,該網上藥店所銷售的前列康普樂安片的外包裝盒上沒有規定的OTC標志,即此藥為處方藥。
根據《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不得采用郵售、互聯網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眾銷售處方藥。”因此,盡管該藥店表示是“不小心、錯誤地將處方藥放到了網上銷售”,但其違規事實清楚,目前江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正式對其立案查處。
處方藥是必須憑醫生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的藥品。其適應癥大多是一些復雜而嚴重的疾病,患者難以自我判斷、自我藥療。在處方藥的包裝盒、藥品外標簽、藥品說明書上,可以清晰地看到“憑醫生處方銷售、購買和使用”的忠告語。
消費者選擇網絡購藥時,應注意選擇取得“兩證”(即《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和《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的正規網店,選購過程如發現有涉及處方藥銷售或者藥品虛假宣傳的均可向網店所在地藥品監管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