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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檢查時間及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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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海南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 陳惠麗 主任醫師

我國最新的產前檢查推薦項目包括檢查孕周,至少要檢查7-11次,這7次包括3個月以內的第1次檢查,4個月1次,5個月1次,6個月1次,還有7個月1次,8個月1次,9個月即37周開始,每1周做1次檢查,到41周,即正常產檢7-11次。對于有高危因素的孕婦,需要酌情增加檢查次數。每個階段檢查的內容包括常規檢查項目、健康教育和指導、常規保健。孕期至少要做如下B超檢測:
1、懷孕6-8周確定宮內懷孕還是宮外懷孕,或者胎兒個數;
2、懷孕11-13+6周胎兒第1次小排畸,即胎兒頸項透明帶厚度,簡稱NT檢測;
3、22-28周胎兒大畸形排查;
4、妊娠37周以后的一次超聲篩查,這4次超聲檢查必須要查,再根據孕婦的具體情況增加超聲檢查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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