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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結核治療為什么需要那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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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長沙市中心醫院 夏瑩 副主任醫師

經常會有患者提出,對于普通的細菌感染,一般用藥約半個月即可被基本治愈。結核菌亦為一種細菌,但治療結核菌感染動輒需要用藥半年以上的原因與結核菌家族有關。上世紀50年代,部分外國科學家觀察到結核菌菌群中存在頑固菌,從而將結核病灶中的細菌分為四組,分別為快速生長菌、間歇生長菌、緩慢生長菌與休眠菌,臨床上一般稱之為A、B、C、D菌群,其中抗結核藥物早期殺滅的僅為A菌群,而B、C菌群為接近休眠的細菌,因此不易被抗結核藥物殺死。B、C菌群可以保持數月、數年,以至一段時間以后,再次蘇醒過來,所以B、C菌群常為導致結核病復發的主要菌群。長療程的目的,就是于細菌逐步蘇醒的過程中,使持續存活的細菌被當時正在使用的抗結核藥物所殺滅,從而杜絕結核病復發。即使用藥早期患者的癥狀已經完全緩解,仍然應該繼續應用抗結核藥物進行治療,以防止后期的復發,切不可因為自身感覺良好就隨意停藥。如果結核病出現復發,再次用藥,則患者的療程可能更長,而且用藥可能更復雜,給患者帶來的煩惱也可能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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