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手機看
分享
-
-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不穩定型心絞痛的分級標準
- 不穩定型心絞痛的分級標準
-
參與醫生
濱州醫學院煙臺附屬醫院 叢琳強 副主任醫師

不穩定型心絞痛按照嚴重程度一般分成三級,具體如下:
1、Ⅰ級:初發型心絞痛或惡化型心絞痛,即患者以前無心絞痛,近期出現心絞痛發作,或患有較長時間穩定型心絞痛,近期情況明顯加重,如以往步行500-600米會發作,最近步行200米以內即可發作,稱為惡化型心絞痛,靜息型心絞痛不屬于Ⅰ級心絞痛;
2、Ⅱ級:不穩定型心絞痛,指近期亞急性的靜息型心絞痛,患者在完全安靜狀態下有心絞痛發作,亞急性指患者近48小時內無心絞痛發作。此時將危險程度分為第Ⅱ級,即亞急性靜息型心絞痛;
3、Ⅲ級:不穩定心絞痛指急性靜息型心絞痛,患者在最近48個小時內在完全安靜狀態下發作過心絞痛。
不穩定型心絞痛嚴重程度分成Ⅰ級、Ⅱ級和Ⅲ級,隨著級數的增加嚴重程度增加,分級程度較高的患者應及早就診,及早處理。

相關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