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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發育遲緩的診斷標準
- 精神發育遲緩的診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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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河南省兒童醫院 韓亮 主治醫師

精神發育遲緩也稱為智力落后或精神發育不全,是小兒常見的一種發育障礙。智力低下主要表現在社會適應能力、學習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低下,其語言、注意、記憶、理解、洞察、抽象思維、想象等,心理活動能力都明顯落于同齡兒童。不管病因如何,主要根據智力低下的水平和社會適應能力、缺損程度分為四級:1、輕度:智商為50-69,占80%-85%,早期不易被發現,在嬰幼兒期可能有語言和運動功能發育遲緩,其軀體和神經系統發育無明顯異常表現,在學齡期可發現逐漸出現學習困難、語言發育稍落后,但社交用語尚可、個人生活尚能自理,可從事簡單的勞動和技術性操作,計算、讀寫、應用抽象思維有困難,缺乏靈活,依賴別人;2、中度:智商為35-49,占10%-20%,語言、運動功能發育明顯落后,在學齡前期可學會說話,但不能表達較為復雜的內容,多與年齡小的兒童玩耍,學習能力差,很少能升到三年級,生活自理困難,需別人的照顧,部分伴有軀體發育缺陷和神經系統異常特征;3、重度:智商為20-34,占10%以內,自幼發現有軀體和神經系統異常,運動和語言能力差,呈特殊面容,學習困難,理解能力差,常伴有癲癇和先天畸形和神經系統的異常體征;4、極重度:智商在20以下,出生時即有明顯的軀體畸形和神經系統異常,一般不能學會走路和說話,理解能力差,缺乏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依賴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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