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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長發育遲緩診斷標準
- 生長發育遲緩診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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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太原市婦幼保健院 閆雅紅 副主任醫師

生長發育遲緩的診斷標準分為三個部分,運動發育方面,運動發育包括大運動和精細運動,語言方面的以及行為方面的發育。不同年齡段的標準不一樣。如果孩子是6個月,6個月家長會固定一個名字叫,如叫孩子小名會有反應,會回頭看你,一般臨床上會讓家長固定一個名字叫,亂叫有時是對家長聲音的熟悉,而不是對名字的熟悉。如果要是1歲時,孩子會有意識的叫爸爸媽媽,而不是只是看、只是微笑。從運動方面孩子6個月就會坐了,有的孩子8個月還不會坐,是因為沒有訓練、沒有抱孩子,實際上這是本能,很多孩子從來沒有讓坐過,到1歲時一般孩子會走了,有的孩子膽小可以牽著走,有的孩子順利的自己能跑、能走,這都在正常范圍。
如果1歲4個月還不會走、不敢走或干脆不走,肯定有問題。行為方面有很多征兆,如4個月時逗孩子時會有反應,至少目光會對視、會朝大人笑。如果是8個月的孩子逗了只會笑是不正常的現象,如果家長指的玩具大象,孩子就能去找大象,拜拜或撓撓的動作孩子都會,說明孩子是正常發育,10個月這些項目還不會,便屬于發育落后。不同年齡段評判標準不一樣,醫學上有一個相應的量表,會詳細的分不同年齡段會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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