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喉癌放療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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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煙臺毓璜頂醫院 宋軼鵬 主任醫師

喉癌分單純的放射治療是一種方案,手術后放療是另一種方案。如果單純的根治性放療,取決于病變大小和有沒有淋巴結轉移。如果局限在聲門上、局限在喉腔里的T1或T2的病人,目前新的技術可以做大分割,大分割放療每次劑量很高,可以少做幾次,既能縮短病人治療時間,也能縮減病人治療費用,節約醫療資源。如果病變比較大、病人年齡比較大,體質比較弱,合并淋巴結轉移,不適合大分割,就常規分割,需要6周,每周做5次,6周30次,每次2-2.2Gy,予根治性治療,時間稍微長。如果術后放療,術后放療要選擇適應癥,外科大夫認為腫瘤切完后,安全界不夠、切緣陽性、頸部淋巴結轉移、病變侵犯甲狀軟骨,術后復發的風險高,做放療常規至少做5周。如果外科大夫怕復發,病理切緣、安全界都夠,5個周基本上差不多。如果腫瘤有殘留、鏡下殘留、肉眼殘留就是肉眼沒切干凈,需要6周,每次腫瘤治療照射劑量要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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