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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精神發育遲滯診斷標準
- 小孩精神發育遲滯診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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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濱州醫學院煙臺附屬醫院 朱明哲 主任醫師

精神發育遲滯此類診斷現在已經是不再用,對于大于5歲兒童,目前用是智力障礙診斷。小于5歲兒童,由于在發育能力方面具有很多不確定性,所以只是暫時診斷為全面發育遲緩。
對于考慮為發育遲緩的兒童,國內常用Gesell診斷量表來評估發育水平,對于可能有智力障礙已經大于5歲兒童,也通過診斷性量表進行檢查。國內目前使用一般都是韋氏智力測驗,這也是國際目前公認最權威,使用范圍最廣診斷性智力測驗。
測驗進行必須是由經過專門培訓專業人員實施,韋氏智力量表是分為語言和操作兩個部分,測驗結果是以智商分數來表示。通常以智商分數低于70分,作為存在智力缺陷定義,另外還同時要具有適應功能缺陷,適應功能缺陷指適應功能不能達到保持個人獨立性和完成社會責任所需的發育水平和社會文化標準,并且需要持續外部支持。
在沒有持續支持情況下,適應功能缺陷會導致患兒出現或者是多個日常生活功能受限,比如人際交流方面,社會參與和獨立生活等。如果智能缺陷和適應功能缺陷同時存在,而且這種缺陷在兒童發育期間發生,可以診斷為智力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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