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癌癥分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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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瑞金醫院 劉靜 主任醫師

癌癥分期目前通用為國際標準AGCC分期方法,按照腫瘤大小、轉移到淋巴結的個數以及是否擴散到身體各個器官制定分期。絕大多數腫瘤可分為Ⅰ、Ⅱ、Ⅲ、Ⅳ期,較少腫瘤由于惡性程度較低,可能只有Ⅰ、Ⅱ、Ⅲ期,因此通常可分為Ⅰ-Ⅳ期。不同分期有各自的特點,最早的分期為Ⅰ期,通常腫瘤較小,如果生長于消化道上表現比較表淺,而且多數沒有淋巴結轉移,隨著發展可能變為Ⅱ期或Ⅲ期,腫瘤體積可能變大,淋巴結轉移數量可能增多。而Ⅳ期時腫瘤已經擴散到其他器官,如肺部腫瘤擴散到骨頭、頭部、肝臟、腹腔等,通過擴散程度可以辨別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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