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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什么時候參加乳腺癌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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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我國女性乳腺癌發病高峰是45-54歲,比歐美國家提前10年左右。所以國內較多指南都建議,一般女性篩查年齡從40歲開始。但對于高危人群而言,可以將開始參加乳腺癌篩查的年齡提前到40歲以前。但國外較多推薦是65-70歲左右進行乳腺癌篩查。
具體何時不參加乳腺癌篩查,要進行綜合考慮。因為隨著年齡增加,在70歲人群里發病率還比較高;而且每個人預期壽命不同,有些人預期壽命時間比較長或者是一般情況比較好,則依然可以考慮繼續參加乳腺癌篩查。但如果身體不好,且存在其他內科疾病,可能沒有必要再參加乳腺癌篩查。
因此通常女性在40歲左右開始參加乳腺癌篩查,而高危人群可提前到40歲以前;預期壽命較長人群可檢查到70歲。但是也要結合個體化因素而定,有時甚至可以再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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