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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癌最新臨床診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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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 楊畢偉 主任醫師

根據我國2019年原發性肝癌診療規范的規定,慢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患者,以及各種原因形成的肝硬化等基礎疾病患者,需要每6個月進行定期檢查,包括腫瘤指標、甲胎蛋白和彩超的檢查。若檢查過程中發現肝內有<2cm的結節,需要考慮進行CT增強、磁共振增強、普美顯磁共振和彩超造影4種檢查。若4種檢查中有2種表現出典型的肝癌表現,即動脈期的早期強化和門脈期的快速減退表現,稱為典型原發性肝癌快進、快出的表現,可以診斷為原發性肝癌。對于>2cm的肝內結節,4種檢查中只要有1種檢查表現出典型的肝癌表現,即可診斷為原發性肝癌。如果<2cm的結節,4種檢查中僅有1種檢查符合典型的原發性肝癌快進快出的表現,需進行每2-3個月的密切檢查或肝穿刺活檢,取病理判斷是否為肝癌。對于>2cm的結節,4種檢查中沒有1項是典型表現,可以進行直接的肝穿刺活檢,進行病理學的診斷。患有慢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及各種原因引起的肝硬化患者,若隨訪中有甲胎蛋白升高,需進行上述4種檢查,判斷是否存在肝癌。若未發現肝癌,需進行密切檢查,每2-3月需要重復甲胎蛋白檢查及影像學檢查。同時要排除懷孕、其他胃腸道腫瘤、生殖系統腫瘤、活動性肝炎等情況,并進行定期檢查,尤其甲胎蛋白持續升高的患者,一定要進行密切跟蹤隨訪,直至甲肝蛋白升高的患者,能夠查出有肝癌的結節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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