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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前檢查一般是在什么時候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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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首都醫科大學北京婦產醫院 姜艷 副主任醫師

孕前檢查在備孕時期即懷孕之前進行,以篩查自身可能存在的疾病,并給予積極治療。通常建議在備孕前3個月完成,可預留3個月治療周期,一旦發現疾病時可有充足時間進行治療。
檢查項目均需空腹進行,與月經周期無較大關系,比如抽血查肝腎功能、病毒系列、甲狀腺激素或免疫系列,均與月經無相關性。還需內分泌檢查即女性激素檢查,需在月經第2天完成。若患者存在卵巢功能不全或黃體功能低下情況,需在月經第14天左右復查內分泌激素六項檢查。
盆腔檢查、盆腔超聲或婦科檢查,通常需避開月經期,且建議在月經干凈第3-7天完成,此時子宮內膜最薄,觀察盆腔、子宮附件情況較清晰。除此之外還需完善其它檢查,比如肝膽B超需要空腹進行,其它檢查無太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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