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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原因肺炎的診斷標準
- 不明原因肺炎的診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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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朝陽醫院 張鴻 主任醫師

不明原因肺炎是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征(SARS)流行后,當時的國家衛生部為發現SARS、人禽流感以及其它類似具有一定傳染性的肺炎,而提出的一個名詞,嚴格意義上,不明原因肺炎并不是嚴謹的醫學概念。不明原因肺炎的診斷標準,有以下方面:1、發熱,即患者體溫≥38℃;2、具有肺炎或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的影像學特點;3、在發病早期,白細胞計數的總數正常或降低,淋巴細胞分類計數減少;4、經規范的抗炎治療3-5天,而癥狀沒有明顯的緩解。同時具備以上幾條便可診斷為不明原因肺炎,雖然不明原因肺炎不是嚴謹的醫學概念,但對于發現具有一定特殊臨床表現,又具有一定傳染性的肺炎,有一定意義。因為可以早期發現疑似病例,做到早防范,對早期預警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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