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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氣管哮喘急性發作的治療原則
- 支氣管哮喘急性發作的治療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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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河南省兒童醫院 湯昱 主任醫師

兒童支氣管哮喘急性發作期的治療需根據患兒的年齡、發作嚴重程度,以及診療條件選擇合適的初始治療方案,并連續評估治療的反應,在原有治療的基礎上進行個體化治療。哮喘急性發作需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及時恰當的治療,以迅速緩解氣道阻塞癥狀,治療如下:
1、及時使用吸入型速效β2受體激動劑,如治療后喘息癥狀沒有得到有效的緩解或癥狀緩解持續時間短于4小時,應即刻前往醫院就診;
2、哮喘急性發作時,經過合理的應用支氣管舒張劑和糖皮質激素等哮喘緩解藥物治療后,仍有嚴重或進行性呼吸困難加重者,稱為哮喘持續狀態,如支氣管阻塞沒有得到及時緩解,可迅速發展為呼吸衰竭,直接威脅生命,其治療的具體措施包括氧療、吸入速效β2受體激動劑,是治療哮喘急性發作的一線藥物;
3、全身使用糖皮質激素是治療兒童哮喘重度發作的一線藥物,早期使用可減輕疾病的嚴重度,給藥后3-4小時即可顯示出明顯的療效,后期可根據病情選擇口服或靜脈途徑給藥;
4、早期霧化吸入大劑量糖皮質激素可有助于哮喘急性發作的控制,但病情嚴重時不能以吸入治療替代全身糖皮質激素治療,以免延誤病情;
5、其他聯合治療的藥物,如霧化吸入抗膽堿能藥物、硫酸鎂靜脈滴注等;
6、聯合治療癥狀仍然持續加重而出現呼吸衰竭等征象時,應及時給予輔助的機械通氣治療,且強調應用輔助機械通氣時禁用鎮靜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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