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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心監護什么時候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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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北京醫院 智明春 副主任醫師

孕早期時因為胎兒比較小,無法做胎心監護,通常都是聽胎心,懷孕32周以后相對固定,可以開始做胎心監護,故正常妊娠是從懷孕32周開始做胎心監護檢查。胎心監護是評估胎兒宮內情況的主要手段之一,孕32-36周應兩周做一次胎心監護,孕36周之后應每周做一次胎心監護,胎心監護可以記錄胎心變化,宮縮胎動情況。正常胎心波動于110-160次/分,在有胎動或者宮縮時,胎心應該有加速,這樣才能反映胎兒宮內情況良好。如果胎心基線平直,常提示胎兒宮內缺氧,應該及時采取措施,必要時終止妊娠。
如果是高危孕婦或者有合并癥或并發癥,如妊高征、過期妊娠、糖尿病合并妊娠等,則可能從懷孕28周開始進行這一項檢查,孕婦也可以自己在家進行胎心監護。產檢時每次胎心監護的時間大約是20分鐘,是連續無間斷的檢測,利用胎心監護儀進行監聽,如發現異常需要延長監護時間。對于高危孕婦在孕35周以后,需住院監護胎心,如果有必要每次監測的時間將超過一個小時,所以正常情況下,胎心監護是從孕32周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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