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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熱的定義及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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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新華醫院 宋志芳 主任醫師

正常體溫,指腋溫,不應該超過37.3℃,當體溫超過37.3℃,說明患者存在發熱。體溫37.3-38℃,稱為低熱,38.1-39℃,稱為中等度發熱,39.1-41℃,稱為高熱,超過41.1℃,稱為超高熱。部分醫生將39.1-40℃稱為高熱,40.1-41℃及41℃以上稱為超高熱,無論如何定義,體溫超過39.1℃,都可以判定為高熱。根據發熱規律,將熱型分為以下幾種:1、持續低熱:體溫維持在37.3-38℃;2、稽留熱:體溫維持在39℃以上,24小時上下波動范圍不超過1℃;3、弛張熱:體溫維持在39℃以上,24小時上下波動范圍超過2℃;4、間歇熱:體溫升高可達39-40℃,也可以完全正常。正常體溫可以持續幾個小時,也可以持續1-2天,常見于瘧疾。間日瘧患者隔1天發熱一次,三日瘧患者隔2天發熱一次,所以又稱為回歸熱或者波動熱;5、不規則熱:體溫上下波動沒有規律。上述熱型、體溫高低,對臨床分析、判斷疾病的原因、種類有一定輔助作用。因為每種疾病都有特征性改變,所以發熱特點、熱型等,對診斷疾病、判斷病情的嚴重程度有較高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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