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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銳濕疣復診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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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銀川市第一人民醫院 楊曉東 副主任醫師

尖銳濕疣易反復發作,為避免病情反復對患者造成的嚴重影響。建議尖銳濕疣患者治療后的最初3個月,患者應每2周復診1次,如有特殊情況,如發現有新的皮損或者創面出血等,應隨時復診,以便及時得到恰當的臨床處理。同時應告知患者注意皮損的好發部位,仔細觀察有無復發,復發多發生在最初的3個月。3個月后,可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適當延長復診間隔期,直至末次治療后的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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